工业锅炉定期排污操作有何要求?
返回列表 来源:银晨锅炉 发布日期:2016-05-08 09:52
⑴、排污要在锅炉压火或低负荷时进行,且应短促间断进行;
⑵、排污前要将锅炉水位调至接近正常水位上限,排污时要严密监视水位,防止造成锅炉缺水;
⑶、操作排污的人员,若不能直接观察到水位计的水位时,应与水位计监视人员联系共同进行排污;
⑷、每隔八小时必须排污一次。若多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污总管,而每台锅炉排污管上又无逆止阀时,禁止同时排污;
⑸、排污时不应进行其他操作,若必需进行其他操作时,应先停止排污;
⑹、排污时,先开靠近锅炉的慢开阀,再间断开、关远离锅炉的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⑺排污操作结束,将排污阀关闭后,应检查排污管道出口确认无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