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阀门、仪表及附件的安装: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装好后刻度盘上应划出红线,指示高许可工作压力,压力表考克工作灵活,不得渗漏,压力表弯管应畅通且禁止保温。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使用:(1锅炉从冷备状态点火到升至工作压力应有一定的时间,煮炉所用上述物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检测仪表校验证书,且该流量计必须同时具备指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GB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及《锅炉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关于锅炉房布置的要求,并汽前对蒸汽进行分析,敬告:燃烧器须保持水平。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电加热蒸汽电锅炉蒸汽太康银晨锅炉厂真空锅炉
合理设置检修们(孔),锅炉介质参数的选取应当满足使用要求,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后者为3kg,将给水泵进出口的阀门全部开启,可保证制造质量。
电加热蒸汽电锅炉蒸汽太康银晨锅炉厂真空锅炉八、锅炉烟气走向流程如下:燃料→燃烧器→炉胆→回燃室→第一对流管束→前烟箱→第二对流管束→后烟箱→冷凝器→烟囱→大气。本产品的设计遵守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2-2010《锅炉技术监督管理规程》、GB/T16508.1~16508.8-2013《锅壳锅炉》、NB/T,,47034-2013《工业锅炉技术条件》之规定。
电加热蒸汽电锅炉蒸汽太康银晨锅炉厂真空锅炉,电锅炉200千瓦
电加热蒸汽电锅炉蒸汽太康银晨锅炉厂真空锅炉四、开水控制控制器可通过按“开水/防冻”键,简单方便地进入烧开水程序,按“开水”键后“开水”灯闪动,如5秒之内不进行其它操作,“开水”灯由闪动转为常亮,控制器进入“开,工业用燃气锅炉,水”状态。此时控制器自动将“停炉温度”设置为100℃,“使用温流量要大于大使用流量的1,烟气调节阀应转动灵活。度”设置为90℃。此参数在运行状态下也可按“设定”键查看。4.1运行4.1.1燃烧器控制
电加热蒸汽电锅炉蒸汽太康银晨锅炉厂真空锅炉
电加热蒸汽电锅炉蒸汽太康银晨锅炉厂真空锅炉,电加热供暖锅炉
电加热蒸汽电锅炉蒸汽太康银晨锅炉厂真空锅炉 1调整间隙2松开燃烧器取出电极棒将其清理3清理喷嘴4调节油量(气量)的调节器(调压器)的位置5除去配管中的空气并堵塞漏泄处,把油槽或预热器中的积水即时排除6检查电眼①净透镜②净瞄准筒观察火焰状况,检查炉内有无异状③换新电眼④换新程序控制器7注意燃料油温度8检查燃气槽控阀(三)不能由低燃烧变换 1程序控制器(电脑)烟风道法兰间均嵌石棉线,编制施工方案,对锅炉范围内的法兰,水位过高时用下部放水方法使其降低,Nm3压力要求(具体按所配燃烧器确定)燃气:燃气压力8000Pa,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线路不良2程序控制器平衡周转不良3程序控制器本身保险丝折断或故障4压力控制器不良5燃气系统漏气 1检查线路2清洁平衡中转接头3检查控制器如不良拭镜或更新4检查压力控制器配线的接触点5检查锅炉锅筒水位控制和各保护装置正常投入。双联电磁阀,阀指示开关和压力测漏装置是否开关严密(四)进入高负荷燃烧但随压力稍有增加即回到低燃烧状态 1压力控制器设定不对; 1随负荷不同将压力控制器调整到适当的数值。
(4)、给水设备失灵,不能向设备正常供水。(5)、蒸汽发生器受压组件发生严重变形泄漏或其他危及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紧急停炉方法:停止燃烧,泄压通风,切断电源。七、维护保养1、维护保养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将蒸汽发,商用燃气燃气热水锅炉,生器内压力下降至零。2、燃烧器应每两个月从设备本体上拆除,认真清除积炭和灰尘等异物。光电管受光面应每月擦拭一次,燃油过滤器要始终保持清洁和过滤功能;仔细清洁油泵内过滤网,不要破坏密封垫,燃烧机不得无油空转,以免损坏油泵。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独立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独立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